国家职业标准
《服务机器人应用技术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初审会 在北京召开
2021年9月1日,《服务机器人应用技术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初审会在北京召开。 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张彤、副秘书长张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处长王小兵,工信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副主任周明,以及来自全国相关院校、企业专家近2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 教育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张迎春主持。
首先, 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张彤致辞,张彤秘书长表示学会一直以来重视人才培养工作, 为充分发挥行业引领示范作用,增强社会服务能力,我会积极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申报新职业、职业标准牵头单位、职业技能大赛等,填补行业职业标准空白,为推动行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指导和支持下,学会在职业技能标准工作取得不断进步,并取得一定成绩。学会将继续发挥平台优势、资源优势,为行业发展做出努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王小兵处长在讲话中强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对引导职业教育培训、规范技能鉴定、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等发挥了积极作用,是培养技能人才的重要依据。王处长还介绍了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评审要求、评审原则和程序等,并对标准编制工作以及标准初稿做了指导,并提出修改建议。
副秘书长张建介绍了《服务机器人应用技术员国家职业技术标准》初稿编写思路,主要从标准设计定位、标准框架以及标准具体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介绍。
会议推选工信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副主任周明担任评审组组长,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评审组对《服务机器人应用技术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初稿逐条、逐字讨论、审改。
最后,评审组一致认为《服务机器人应用技术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初稿在体例格式、语言表述、等级划分等方面符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要求,标准内容反映服务机器人应用领域职业技能水平,在整体性、等级性、规范性、实用性、可操作性等方面满足要求,并形成评审意见。下一步,编写组将根据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提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