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奖
关于征集2019年 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2019-05-21
科学技术奖
各有关单位:
科学技术奖是经国家科技部批准,在国家科技奖励主管部门注册,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颁证(登记证书编号:国科奖社证字第0016号),由
设立的面向全国仪器仪表领域的综合性奖项。奖励范围包括:仪器仪表的研究、设计、制造、应用有关的技术和产品;相关的基础材料、基础元器件、关键工艺、关键装备、重大工程应用;相应的著作软件和标准。
(一)
科学技术奖项及颁奖
科学技术奖每年评选一次,采取申报制和推荐制相结合的方式。设科学技术奖(包括科学技术一、二、三等奖)、青年科技人才奖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科学技术奖、青年科技人才奖采取申报制,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采取推荐制。经
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评定的获奖项目将在
网站上予以公示,并在今年11月23日在北京举办的MICONEX’2019的开幕活动上颁奖,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获奖者将由学会推荐参评国家科学技术奖。
(二)科学技术奖评审标准
1、技术具有原创性,成果具有独创性,技术水平国际先进,国内领先;
2、技术成熟,经一年以上实践,可重复、可推广;
3、具有明显的技术进步作用,经济效益明显,技术经济综合指标优越;
4、已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5、近三年内通过鉴定、验收、评审、技术评估等形式认定的项目。
6、根据成果的价值和影响评定一、二、三等奖。
(三)青年科技人才奖评审标准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的测量控制与仪器仪表领域科技工作者。
2、在自然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或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
青年科技人才奖奖不分等级,每年授奖数额不超过4个。
(四)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评审标准
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授予对测量控制与仪器仪表领域做出重要贡献的下列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1、同中国的公民或者组织合作研究、开发,取得重大科学技术成果的;
2、向中国的公民或者组织传授先进科学技术、培养人才,成效特别显著的;
3、为促进中国与外国的国际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做出重大贡献的。
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不分等级,每年授奖数额不超过3个。
(五)申报科学技术奖
需先从网上http://keji.cis.org.cn申报并填写《
科学技术奖申报表》(3000字左右),并附以下附件:
(1)技术报告;
(2)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验收报告、评审报告、评估报告等;
(3)专利授予证书、奖励证书、论文发表情况等;
(4)已获经济效益证明或社会效益证明(需盖财务章或公章);
(5)用户使用证明;
(6)科技成果查新报告;
(7)其他证明。
(六) 推荐青年科技人才奖
推荐青年科技人才奖需先从网上http://keji.cis.org.cn申报并填写《青年科技人才奖推荐表》并提供相应的附件材料。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相关材料。
(七)推荐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推荐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需先从网上http://keji.cis.org.cn申报并填写《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推荐表》一式2份,有关附件材料附后(装订成一册)。
(八)
科学技术奖的所有奖项的申报表均须从网上申报系统中导出后打印(封面及单位盖章处须盖所有申报单位的公章)并同附件材料一并装订成册,一式2份邮寄至奖励办公室。
(九)为维护奖励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其评审和表彰工作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干预,在奖励活动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十)本次
科学技术奖申报日期从2019年5月21日起,至2019年8月21日止。申报单位请于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或邮寄到
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十一)奖励办公室受理项目申报并进行形式审查;
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本着科学、公正、独立的原则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由国内仪器仪表界知名专家和行业权威人士组成。
(十二)获奖项目将由我会汇集作为仪器仪表学科领域重大科技进展向有关政府部门上报,并向社会发布和向用户推荐。
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号锦秋国际大厦A座23层2306室
邮 编:100088
联 系 人:李杰
联系电话:010-82800750,13466764082
传 真:4008875666-139729
E-mail:lijie@cis.org.cn
网上申报技术支持:王见伟 15600819161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