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中央编办批准,教育部科学技术司已更名为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对照前后名称的变化,显然加强了其信息化的职能。
据官网显示,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工作职能包括:规划、指导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工作;协调、指导高等学校参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以及高等学校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各类科技计划的实施工作;组织、指导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平台发展建设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承担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内设规划与综合处(科技委秘书处) 、 基础研究与社会发展处、 重大项目与高新技术处(军工处)、 教育信息化与网络安全处。